(四)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分分值。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报考城区选调的考生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无生上课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递补、择校均参照此办法)。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六)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动
择校后,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空缺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每位入围教师不得放弃选调资格。选调人员择校后必须进入所选学校任教,否则取消选调及聘用资格。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地市的公开遴选及教师招聘考试。
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凤阳县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52(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 0550-6721261(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