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镶黄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镶黄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6222994 (旗卫健委)
监督电话:
0479-6221203 (旗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479-6221950 (旗人社局)m.sdsgwy.com
》内蒙古锡林郭勒镶黄旗2022年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附件2 | ||||||
| 报名登记表 | ||||||
|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 健康状况 | 身份证号码 | |||||
| 现户籍所在地 | 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毕业时间 |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非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取得何种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 取得的职称及等级 |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学习经历(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 ||||||
| 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待业),标注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 ||||||
| 应聘人 郑重承诺 |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真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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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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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镶黄旗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并理解其内容。在此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严格按岗位条件报名,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绝无弄虚作假。
二、本人已准确填写及认真核对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自觉服从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若经资格审核通过获得考试资格,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不无故放弃应聘资格。
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六、自觉接受招聘过程中的相关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