㈦政审2022年9月13日—14日
所在县(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㈧调剂
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政审。
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㈩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所在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后,方可计算工龄、工资等,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2年10月10日前提交招聘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博州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㈠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博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博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㈢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㈣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㈤博州教育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㈥本公告由2022年博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㈠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公众号发布。
㈡网络报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s://bm.yks365.net/xjbzbm)进行。http://m.sdsgwy.com/
㈢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公众号进行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博州教育局0909-2262187
纪检监督电话:0909-2319275
报名技术热线:0755-33872122-3
2022年博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