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医疗卫生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从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函询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核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引进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聘用考察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填写《2022年林州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附件7),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报考到具体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采取自主择岗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3),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面试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择岗顺序)。新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动。
疫情防控
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0372-6166529)。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引进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http://m.sdsgwy.com/
本公告由林州市委组织部、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372-6166529
中共林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6日
| 附件4 | ||||||||
| 2022年林州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 何时何校 毕 业 |
专业 | |||||||
| 学 历 | 学位 | 政治 面貌 |
籍贯 | |||||
| 现工作单位 或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引进单位 | 引进(岗位) 专业 |
(岗位)专业 代码 |
||||||
| 毕业证书 编号 |
||||||||
| 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
||||||||
| 业 绩 与 成 果 |
||||||||
| 获 奖 情 况 |
||||||||
| 本 人 承 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报名资格 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