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考察工作由幼儿园开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三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征信、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依次递补。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公众号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录用
公示期满予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周期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
1、029-33691936、18192560527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m.sdsgwy.com
附件1:《沣东新城春田花花幼儿园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