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公告发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部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 0356-2198822 0356-2198693
中共晋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0356-2566028 0356-2198463
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0356-2566219 0356-2198120
中共晋城市委党校 0356-3985862 0356-2198431
晋城市融媒体中心 0356-2053117 0356-2025944
晋城市财政局 0356-2065602 0356-2065616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356-2027079 0356-2061006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0356-2026335 0356-2026373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0356-2312365
0356-2039614 0356-2050100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0356-6995025 0356-6995526
晋城市商务局 0356-2056755 0356-2055707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6-2055911 0356-2055707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0356-2050727 0356-2050100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6-2218016 0356-2218967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56-2055626
0356-2066203
0356-2054337 0356-2066210
晋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2.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http://m.sdsgwy.com/
2022年7月13日
| 附件2: | |||||||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 服 务 地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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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单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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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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