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公示
1.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为2022年8月4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初中和小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学前教育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山村幼教志愿者考核合格的3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体检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不满足优先录取体检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由高到低、参加过排序条件为依据确定体检人员。
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仍以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对象进入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我县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江口门户网”进行公示。
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聘任人员在接到签约信息后,及时联系本人学籍档案,确保在签约后10日内将学籍档案投递或转移到我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
2.选岗、签订聘任合同:
(1)选岗、签订聘任合同地点:江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选岗、签订聘任合同时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3)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于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签约后10日内聘任人员未提供学籍档案的,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安排上岗。
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聘用学校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二)县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须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江口门户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85280302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541、5230161
江口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6829906m.sdsgwy.com
附表4
贵州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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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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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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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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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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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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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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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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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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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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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往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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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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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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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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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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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县 (应届毕业生指院校录取前的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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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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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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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计划类别(国家还是县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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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 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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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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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
调剂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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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愿 |
报考县 |
报考学段 |
报考学科 |
是否服从计划类别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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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到市(州)内其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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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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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县内学段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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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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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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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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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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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特岗计划”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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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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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免笔试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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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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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 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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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情况 |
登记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培训情况 |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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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为何种特岗计划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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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意见 |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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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资格初审意见”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其余由“特岗计划”县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3.填写志愿时,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4.报考者必须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5.本表载入特设岗位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