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体检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报考材料、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察时,考生须按照区“三支一扶”办要求携带岗位所需的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按照我市公务员录用健康状况要求,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复检一次。凡考察过程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招募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区“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根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签订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递补。对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区“三支一扶”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全市同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调剂。递补、调剂工作应于8月31日前截止。
以上时间安排视天津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见《天津市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考生须严格遵守天津市、考生现居住地及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住宿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活动。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http://m.sdsgwy.com/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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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022-28013570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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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