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成绩计算
1.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其它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①免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②其它岗位,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4.考生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所报考岗位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3.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选岗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分岗位分学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次选岗,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及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个聘期一般为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防疫须知
请考生认真阅读《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署《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参加有关现场活动的,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考点所在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四)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员,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http://m.sdsgwy.com/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19172394696(县教育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0713-528243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2
红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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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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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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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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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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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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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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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届 或 社会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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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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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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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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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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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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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历层次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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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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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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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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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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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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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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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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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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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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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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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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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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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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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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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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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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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此表我已完整填写,所填个人信息均属实,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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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 审查意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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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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