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和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阜蒙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8822077
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期限为六个月,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根据工作实际,经上级部门同意,对考核合格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24小时翻班工作制。阜蒙县核酸检测便民采样点采样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400元(缴纳五险)。PCR实验室检验人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3200元(缴纳五险)。
2.被聘用的外地人员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咨询电话:0418-8826206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6月15日前(不含法定节假日)m.sdsgwy.com

附件2:阜蒙县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人员和实验室检验人员招聘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