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生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如采用面谈+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体检
(一)考察
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高分先选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的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29942/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选岗、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http://m.sdsgwy.com/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5330339
监督电话:0534—5337611
齐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