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等工作进度分批次及时进行,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每批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且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在聘用合同中单独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
广饶县教育局:
0546-6925273、0546-6926061(5月26日9:00开通)
0546-6442172(5月18日至25日工作日开通)
省黄三角农高示范区政务服务局:138546756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