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3.综合成绩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按顶岗实习对待,按月发给生活补助,毕业次月起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相关待遇。
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生在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按照《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要求履行防疫程序,符合防疫规定的方可正常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832129520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