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位面向社会公示。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不服从分配或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7、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报酬两部分组成,参照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同类人员发放。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http://m.sdsgwy.com/
本公告由广陵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3-82569160;监督举报电话:0523-82569166。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