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3.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临潭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41-3121612
县公安局:0941-5935515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41-312165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83275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