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属地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m.sdsgwy.com
附件3
泉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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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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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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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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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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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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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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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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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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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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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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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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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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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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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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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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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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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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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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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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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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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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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学校学习、工作,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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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育教学、科研或学习业绩(论文、作品发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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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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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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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属实,并学习了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若提供信息不属实,一经查实,本人将自觉接受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特此承诺。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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