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试教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则不再递补。
考察及资格复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高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信息等均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予以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731-84683254
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 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683537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0731-84896530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