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聘分配原则
1.加分:
①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年度考核每优秀一次加1分。
②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连续三年当班主任的加1分,2017年8月至2022年7月连续五年当班主任的加2分。
③编制在吾祠、灵地、官田、赤水边远山区任教且连续任教满5年或累计满10年的加1分,连续任教满10年或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加2分。
以上三项分数可以累加,并计入总分。
2.岗位选聘顺序:小学分学科(幼儿园不分)按成绩总分(省笔试成绩+加分)由高到低自选岗位。
3.成绩总分并列选聘顺序:①综合表彰层次较高→②农村任教时间较长→③教龄较长→④笔试成绩较高。
工资待遇
凡正式调入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到新单位后继续聘原来已聘的职级。
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指定专人将本单位报名表送所在乡镇纪委、综治办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送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表用A4纸一张双面打印。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与考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http://m.sdsgwy.com/
漳平市教育局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社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