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核和聘用方法
1.体检、考核: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http://m.sdsgwy.com/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93-8831553,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方案未尽事宜,由霞浦县教育局、霞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