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1.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选岗。合并岗位需进行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http://m.sdsgwy.com/
本简章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5110555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2
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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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现居住地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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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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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地(县市区) |
28天内境外旅居地或港澳台 |
居住社区 21天内是否 发生疫情 ①是②否 |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学 隔离观察 ①是②否 ③不属于 |
核酸检测 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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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自考前14天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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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 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 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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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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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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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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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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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考生签字(按手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