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着重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并认定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进入校园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签订《巢湖学院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承诺书》。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无异常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校参加考试。不符合规定的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0551-82362578,人事处0551-82361409。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http://m.sdsgwy.com/
(四)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电话:0551-8236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