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台江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符合本工作方案所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报名时止,已经被省内外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开出公职或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6.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未满5年)内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台江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并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借调或借用,其单位及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违规办理的,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解聘当事人。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http://m.sdsgwy.com/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台江县2019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招聘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