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忻州师范学院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忻州师范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工作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http://m.sdsgwy.com/
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来老师
咨询电话:0350-333905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350-333905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忻州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2:
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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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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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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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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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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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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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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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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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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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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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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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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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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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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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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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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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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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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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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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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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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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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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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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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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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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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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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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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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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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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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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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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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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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发表论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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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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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格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审核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现本人承诺 年 月自 学校名称 毕业之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含劳务派遣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主要指档案)存放在 学校或相关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
根据今年国家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本人拟按照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本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承担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 | ||||||
| 服 务 地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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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出单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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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大学生村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21年10月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2021年10月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2021年10月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5、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10月服务期满的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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