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在同选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或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和实地考察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培训、聘用及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基本工资标准为1800元,参保时间从上岗之日算起。
(一)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就业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协商一致后,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http://m.sdsgwy.com/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本次选聘由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辉县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