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在省级选调机关、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开展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报考人民警察(公安部门)选调职位的,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选调计划中已明确要求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由选调机关组织进行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由选调机关另行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选调职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职位的拟选调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也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省市机关采取“依次增补”和“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列入“首轮排名”拟选调人选的考生中,进行择优选拔。“依次增补”是指:常规选调的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定向紧缺专业选调的省市机关,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在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增补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次增补工作一般在面试当天完成。“双向洽谈”是指:报考省市机关选调职位面试合格、未被首轮排名或依次增补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9个市的双向洽谈。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市参加双向洽谈。
2021年12月12日,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双向洽谈,9个市的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原报考职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选。
报考县乡机关选调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二轮双选”。
7、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拟选调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拟选调人选的选调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在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二轮双选”确定的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不递补。
8、公示、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公示名单,在相关选调高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浙江省外工作(中组部开展的公开遴选除外)。对反映问题影响公务员录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2022年5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均不予录用。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不予录用。
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选调要求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选调资格。提倡诚信报考,维护选调工作的严肃性。
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面试、体检期间,选调单位将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餐饮等必要保障。热忱欢迎各选调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http://m.sdsgwy.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选调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各选调职位计划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21年9月30日
附件5
2022年度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
||
|
民 族 |
|
籍 贯 |
|
入党时间 |
|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
|||||
|
学 历 学 位 |
|
所学专业 |
|
|||||
|
高考生源地 |
|
身份证号 |
|
|||||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
|||||
|
个人爱好 及 特 长 |
|
专业技能 |
|
|||||
|
个 人 简 历 |
(从高中填起。具有参加团中央“两项计划”、部队服役、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经历,请务必填写清楚) |
|||||||
|
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
201*.**-201*.** |
**大学担任**职务 |
||||||
|
201*.**-201*.** |
**大学担任**职务 |
|||||||
|
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情况 |
201*.** |
被**大学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
||||||
|
201*.** |
被**大学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
|||||||
|
在
校
表
现 |
(本人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简要情况) |
|||||||
|
家庭 成员 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奖惩 情况 |
|
||||
|
本人 承诺 |
本人承诺自愿报考浙江省选调生,以上信息填报真实准确。
承诺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
||||
|
院(系)级 党组织 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 同学报考浙江省选调生。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考生自留1份,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面试时,由考生报送选调单位留存1份。
2、“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须保持联系畅通。
3、“奖惩情况”:填写本人获得院(系)级以上奖励、各类处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