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公告于11月24日(暂定)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替补)。
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聘用对象须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人事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岗位不再替补。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731-88999141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731-8899912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8806750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