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核
西华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测评在体检当日由西华大学组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华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西华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西华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7720011(西华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m.sdsgwy.com
附件1
西华大学2021年10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笔试 开考 比例 |
备注 |
||||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 |
学历、学位 |
研究生专业条件 要求 |
本科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 |
|||||
|
西华大学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 |
3001 |
7 |
详见公告 |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二级学科: 政治经济学(020101)、法学理论(030101) |
1.本科所学专业:哲学(010101)、逻辑学(010102)、伦理学(010104T)、法学(030101K)、政治学与行政学(030201)、国际政治(030202)、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030204T)、社会学(030301)、社会工作(030302)、民族学(030401)、科学社会主义(030501)、中国共产党历史(030502)、思想政治教育(030503)、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4T)、教育学(040101)、历史学(060101)、世界史(060102)、公共事业管理(120401)、行政管理(120402)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3:1 |
|
|
校纪委办公室、纪检室管理岗位 |
3002 |
3 |
详见公告 |
1.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从事纪检监察、政法或审计工作五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2. 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从事纪检监察、政法或审计工作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
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一级学科:法学(03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应用经济学(0202) 二级学科:会计学(120201)、企业管理(120202)、行政管理(12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3:1 |
||
注: 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学位”和“研究生专业条件要求”、“本科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
3.专业条件要求中,凡表中注明一级学科的,或一级学科名称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按照一级学科解释,该一级学科下属二级学科均可报考;注明二级学科的,只能相应二级学科报考。
4.研究生一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认定;研究生二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认定;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
5.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招聘岗位要求一级学科下属的学校自设专业,在《学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没有对应的专业名称,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一级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