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四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行程卡、查疫苗接种情况、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无28天内境外或21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http://m.sdsgwy.com/
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91688(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82216014(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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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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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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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 |
专业 |
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 |
岗位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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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01 |
办公辅助 |
1 |
经济类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辅助从事资料整理、电脑操作、办公室事务处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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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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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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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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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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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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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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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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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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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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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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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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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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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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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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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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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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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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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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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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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主要情况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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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人保证上述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因填写有误或不实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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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
初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复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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