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如资格复审或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室务会会议研究,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委台港澳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87756。
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http://m.sdsgwy.com/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中共珠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珠海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