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2021年10月1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清水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临时工作人员、党建助理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聘用管理
(一)由所在站所、部门负责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组织办负责对党建助理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由组织办、人事办负责考核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由清水乡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薪酬待遇
临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为试用期2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清水乡人民政府临时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并享受符合规定的其他待遇。党建助理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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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腾:13368750487
丁洁鸿:15287161492
中共清水乡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