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最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教师岗位面试设置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态度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猎聘网及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学院的监督下,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通过电话考察、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方式,考察报考人员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察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学院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复审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无误后,在兵团教育信息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及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兵团教育局机关纪委和社会监督,接受兵团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业务指导。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2896243 2896283
其他事项
1.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和兵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发布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要及时关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国家、新疆和兵团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教育信息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及猎聘网专题页面。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及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http://m.sdsgwy.com/
7.本《公告》由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3-2250461
技术咨询电话:0993-2525628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7日
附件2
2021年下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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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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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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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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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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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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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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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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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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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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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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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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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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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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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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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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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档案存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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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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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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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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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高中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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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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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承诺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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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下半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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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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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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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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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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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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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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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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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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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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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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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单位或原单位鉴定意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奖惩情况等)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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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称谓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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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地派出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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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1年度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2021年度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相关招考信息,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自愿配合采集报名及参加考试所需信息,保证所提交的信息、证件和材料等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自愿接受主办方做出的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结果,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线下考试过程中,使用各类参考书籍资料、手机以及带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与他人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私藏夹带、传递纸条、拨打或接听电话等利用各种手段作弊、舞弊的;
(二)线上考试过程中,无故关闭电脑摄像头、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故意在光线暗处作答的;无故切屏离开作答界面,超过3次的;经后台发现,确认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三)找他人替考,考试过程中更换作答人员,由其他人员从旁协助舞弊等的;考试期间,将试题通过各种途径泄露出去的。
三、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以下纪律要求,如违反相关要求,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及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绿色健康通行码等信息和资料,协助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资格,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考场工作秩序;不在考场大声喧哗,保持考场安静;不在候考室、休息室嚼口香糖、吸烟;考试期间坚决做到不作弊、不舞弊。
(三)面试过程中不提及自己及家庭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再离开考场,中途不擅自离开;如中途退场,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