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与管理
一经录用,先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100元(内含五险),食宿自理。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综合素质、劳动纪律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从即日起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延吉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大队主楼311
(2);联系电话:0433-2909012
4、报名所需材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员证,有专业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延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录用表》。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http://m.sdsgwy.com/
延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