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2.本次选聘工作为用人单位急需岗位选聘,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4.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2.体检结果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通知中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体检的报名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聘用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2021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手续办理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或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因岗位原因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其他
(一)选聘工作期间有关结果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玉泉区2021年选聘合同制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拟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三)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15754812210
监督举报电话:0471-5968819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0471-3389632
以上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拨打。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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