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两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有城管工作经验的除外),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考核工资1000元/月,文秘岗补助200元/月,并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缴纳五险,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自行负责处理。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http://m.sdsgwy.com/
本简章由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解释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宿迁高新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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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年月 |
婚姻状况 |
近期免冠 二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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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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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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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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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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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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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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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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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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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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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启事的报聘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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