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
人员递补
因考核、体检等原因出现空岗,按学科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以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录用公示
面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拟录用人选,在海港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工作安排及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学校岗位与录用人员姓名随机抽签匹配的办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定向招聘人员任教服务期一般不低于10年。
本次被聘用人员为人事代理教师,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参照在编在职教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事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笔试时,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提供纸质证明)。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来自于中高风险区考生,按防疫相关要求执行。
(二)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凡报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本细则由海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