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统称
B: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知识产权”的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客体必须是人们能够感知的。所以B是错误的。
2 . 张教授认为,空气中的微生物浓度与环境状况、气流运动和海拔高度有关。为了证明这一理论,张教授在山上的不同高度分别打开装着煮过的培养液的瓶子,发现海拔越高,培养液被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越小。在山顶上,30个装了培养液的瓶子,只有2个长出了微生物。张教授的学生莫聪另用于草浸液为材料重复了张教授的实验,却得出不同的结果:即使在海拔很高的地方,所有装了培养液的瓶子都很快长出了微生物。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解释张教授和莫聪实验所得到的不同结果?()
A:只要存在氧气,微生物就会从培养液中自发地生长出来
B:培养液在加热、消毒、密封、冷却的过程中会被外界的细菌污染
C:张教授和莫聪的实验设计得都不够严密
D:干草浸液中含有一种耐高温的枯草杆菌,培养液一旦冷却,枯草杆菌的孢子就会复活,迅速繁殖
答案:要解释张教授和莫聪实验出现不同结果的原因,就要指出二者实验中的不同之处。只有D项指出,张教授和莫聪所用的培养液不同,正是由于莫聪使用的干草浸液中含有一种耐高温的枯草杆菌,才会导致所有的瓶子中都会很快出现大量的微生物。A、B、C项在二者的实验中都会出现,属于相同之处,无法解释结果的不同。故本题选D。
3 . 以各组织机构的职权性质和范围来划分,行政组织可分为职能制与()。
A:层级制
B:分权制
C:集权制
D:首长制
答案:A。解析:以上下级的权限关系为标准,行政组织可分为集权制与分权制;以各组织机构的职权性质和范围来划分,可分为层级制与职能制;以组织内部行使最高决策权的人数划分,可分为首长制、委员会制和混合制。
4 . 调查发现,现在有25%的婴儿的血液和头发中水银含量超标,有6%的母亲体内水银超出标准。研究人员说,即便鱼类所含水银量均符合安全标准,假如孕妇长期并过量食用,也会使水银经胎盘传给胎儿。由于胎儿的排泄能力较差,这样水银便很容易在其体内积聚下来,这会影响婴儿脑部的发育,造成智力发展迟缓。根据以上文字,理解正确的是()
A:孕妇体内的水银超标,其婴儿体内的水银肯定也超标
B:孕妇饮食不当是造成婴儿智力发展迟缓的根本原因
C:孕妇长期并过量食用鱼类会影响婴儿脑部发育
D:现行的鱼类产品的水银含量安全标准是不科学的
答案:C。“即便鱼类所含水银量均符合安全标准,假如孕妇长期并过量食用,也会使水银经胎盘传给胎儿。由于胎儿的排泄能力较差,这样水银便很容易在其体内积聚下来,这会影响婴儿脑部的发育,造成智力发展迟缓”说明孕妇长期并过量食用鱼类会影响婴儿脑部发育,C项理解正确;A、B、D三项均理解有误。
5 . 科学家发现,生活在大的群体之中的鸟类,比生活在孤独之中的鸟类大脑中有着更多的新的神经元,也有着更强的记忆力。他们据此向人类发出忠告:如果你是一个孤独者,你最好结交一些朋友,否则就会丧失你宝贵的脑细胞,导致记忆力低下。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反驳上述观点?()
A:人类的大脑和鸟类根本不同
B:人脑比鸟类大脑发达得多
C:很多交友的人记忆力并不好
D:很多孤独者的记忆力非常好
答案:D。题目详解:题干要求选择的是最能反驳观点的答案,选项中,除了C不能很好的否定观点,ABD项均能不同程度上否定观点,但是AB项只是冲论证观点的方式上进反驳,而D项是直接就观点进行否定反驳,最有力,所以选D。
6 . 通话记录:手机()
A:硬盘:计算机
B:遥控器:电视机
C:录音磁带:录音机
D:语音文件:录音笔
答案:D。题目详解:该题属于一一对应关系,前者为后者活动的记录文件。A项硬盘是计算机的组成部分,B项遥控器是电视机的功能延伸工具,C项录音磁带是录音机的配套工具。所以选D。
7 . “消费”在文中的特定含义是( )。
A:物质的耗费
B:精神的耗费
C:使用
D:既是物质的耗费又是精神的耗费
答案:C。题目详解:<暂无>
8 . 1982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部宪法。
A:二
B:三
C:四
D:五
答案:C
9 . 比喻∶借喻
A:内涵∶外延
B:劳动产品∶商品
C:数学∶化学
D:对比∶对偶
答案:B。题目详解:本题考查的是集合关系中的包含关系。在题干中,借喻是比喻的方式之一。B项中商品是一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属于劳动产品的一种,与题干逻辑关系对应。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10 . T型管理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自由地分享知识(T的水平部分),同时注重单个业务单元业绩(T的垂直部分)的提升。T型管理通过跨业务单元学习,共享资源,沟通思想,来创造横向价值(T的水平部分),同时通过各业务单元的密切合作,使单个业务单元的业绩(T的垂直部分)得到良好发展。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没有运用T型管理方法或运用错误的是( )。
A:某电视机生产企业经常将企业管理者派出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直接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B:张某是某大型连锁超市的分店经理,他虚心向其他分店学习进货和存货布置等方面的经验,使得他所管理的分店存货减少20%,销量增加了10%
C:王某新任某粮食生产企业部门主管时,由于他对粮食保管方面的业务所知甚少,所以他特意从其他部门借调来几名同事帮助他制定出完善的粮食保管方面的规章制度
D:某企业经常召集销售人员开经验交流会,在交流会上,大家纷纷介绍自己成功的销售经验和方法。每次交流会后,所有人的销售业绩都会得到提升
答案:【答案】D。解析:政府绩效评估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所产生的结果及其影响”,D项错误。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是“改进绩效”,A、B、C三项都体现了这一点。故答案选D。
11 . 阅读:技能()
A:种瓜:技巧
B:焊接:技术
C:浏览:才华
D:做诗:天赋
答案:B。题目详解:阅读是一种技能,而焊接是一种技术。故选B。
12 . 手术刀:外科医生()
A:渔网:渔民
B:讲台:教师
C:打火机:抽烟者
D:望远镜:科学家
答案:A。题目详解:此题为类比推理中的一一对应关系。外科医生和渔民同属职业,选项C排除。选项D错误之处在于科学家范围过于广泛,如果改为“天文学家”则当选。所以选择A选项。
13 . 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要看它()。
A:能否满足人的需求
B:能否被多数人认可
C:能否付诸实践
D:能否在实践中最终取得预期的结果
答案:D。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
14 . 流水作业是指工人按照作业流程,顺序作用于劳动对象,完成生产工艺过程中某阶段一定量的工作,使生产连续而又不中断地进行。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不属于流水作业的是:
A:某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将10个标段分别承包给10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
B:某施工队完成一个施工对象之后,再去完成另一个施工对象
C:某施工队在10层工作一周,完成任务后,第三天转移到11层干同样的工作
D:某施工单位对所有的施工对象同时开始施工,然后同时结束
答案:D。题目详解:“流水作业”的关键词是“顺序作用”和“一定量的工作”,同时要看清楚问题,要找出不属于流水作业的一项。在D选项中对所有对象同时开工,不是顺序作用,也不是一定量的工作,不符合定义。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15 . 芭蕾,在中国若从清末在宫廷里表演算起,已经一个多世纪;如果从俄罗斯上个世纪20年代在上海开始教授也近百年。芭蕾舞与中国传统审美确实存在很大距离,然而中国人却能顺利接受,百年来从未间断。即便在“文革”那样的岁月,芭蕾舞仍然畅行于舞台,担负起“样板”的重任。芭蕾舞,曾经是欧洲宫廷欣赏的文化,进入我国却实现了中国化,一批批中国选手登上国际赛场领奖台。 这段文字叙述的主要是( )
A:在中国芭蕾舞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
B:芭蕾舞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中国生根开花
C:中国人对芭蕾舞始终保持着开放的态度和持续的热情
D:芭蕾舞成为一个外来文化在中国大地生根开花的奇迹
答案:【答案】D。题目详解:文段第一句讲芭蕾进入中国,得以传授的时间,突出了时间长。第二,三句讲芭蕾舞得到中国人的认可和接受,突出接受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和在特殊年代存在的不易。第四句讲芭蕾舞在中国的发展,突出芭蕾舞发展的中国化以及中国选手在这一领域取得的成就。综合来看,文段中的“存在很大距离”后的转折词“然而”“却”,让步词“即便”等都意在说明芭蕾舞在中国发展的不易。故选D。 A项只是对第一句话的概括,不能包涵后几句的内容。 B项只是客观描述芭蕾舞在中国得以生根发芽这一事实,没有表现出文段中所表达的感情色彩。 C项只是对文段第二,三句的概括,比较片面。
16 . 诺贝尔化学奖颁给了提出“测定生物大分子质量员是思想”的日本科学家田中耕一,比他晚一两个月发明更有效的测定方法的德国化学米夏埃尔。卡拉斯和弗伦茨?希伦坎普只好望洋兴叹;200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颁给了首次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两位法国科学家西诺西和蒙塔尼,另一位为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作出重大贡献的美国科学家盖洛则名落孙山……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 )
A:以“第一”论英雄是一些国际科学奖项遵循的原则
B:诺贝尔奖获奖成果基本上都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和考验
C:科学研究中的发明和创造是不折不扣的一种智利冒险
D:国际大奖注重的是发现者在科研中独一无二的贡献
答案:A。题目详解:由文段两个例子中“原始思想“与“更有效的测定方法”;“首次发现”与“作出重大贡献”的对比可知,国际大奖更注重的是“第一”的评奖标准,A项符合题意,当选。
17 . 发现行星运动定律的天文学家是:
A:哥白尼
B:伽利略
C:开普勒
D:张衡
答案:C
18 . 鞭挞:抨击
A:架空:排挤
B:斧正:修改
C:数落:列举
D:水印:胶印
答案:B。题目详解:此题考查的是近义词关系,题干中鞭挞和抨击是近义词。符合这一规律的只有B选项,斧正与修改是近义词。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19 . ________不分青红皂白,________是和亲________一律加以反对,________在封建时代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取得民族之间的和解呢?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组是:( )。
A:因为,所以,就,可是
B:由于,因此,那,然而
C:倘若,倘若,就,那么
D:如果,只要,就,那么
答案:【答案】D。题目详解:很明显句首是假设关系,所以排除A,B两项;和亲和反对和亲之间是一种充分条件关系,所以排除C项,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0 . 如今社会上“厌读”的情绪严重。由于不读书,导致一些人走上邪路。读者厌读固然有读者自身的问题。我们作者是不是也该_______:为什么读者不爱书?是读者不赞成作者的观点吗?未必!既然赞成作者的观点就该同声相应,可读者为什么不来“应”呢?这就告诉我们:作者有个文风问题。再想一想:为什么别人的文章读者__________。奔走相告。而我们的文章读者却___________呢?这只能说明我们的文风确有问题。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____________。
A:扪心自问,爱不释手,不足挂齿
B:自我反省,奉为至宝,嗤之以鼻
C:反躬自问,手不释卷,不屑一顾
D:不耻下问,爱不释手,鄙夷不屑
答案:C。题目详解:第一空后边是作者对自己的提问,所以第一空应排除D项,“不耻下问”是指向别人学习,并没有问自己的意思;第二空排除B项,“奉为至宝”强调对宝物的敬奉,而文中更强调的是读者对文章的喜爱而不是把文章当宝物来供奉,故排除B项;第三空是读者对文章的看法,“不足挂齿”是常用来表示自谦,用在此处不合适,属于搭配不当,故正确答案应为C。
21 . 位置:高度()
A:卧室:厨房
B:室内:墙壁
C:苏打:漂白
D:网球:排球
答案:B。题目详解:此题从横向思维看难以找出答案,但从纵向思维看,在A、B、C、D中,这样搭配修饰:卧室的位置,室内的位置、苏打不能修饰位置、网球不能修饰位置,显然,后两者修饰搭配不通。再看从后项搭配,厨房高度没有修饰关系,而高度形容修饰墙壁,正确。故选B。
22 . 2011年,占世界人口4.68%的美国人消耗了世界卫生资源的46.7%,人均卫生费用支出4873美元;占世界人口0.5%的加拿大也消耗了2.22%的世界卫生资源。美、加两国的卫生资源可谓充足,但是调查显示,当时还有:13%的美国人、11%的加拿大人没有享受到必需的卫生服务。在美国,53%的医疗需求未得到满足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费用过高导致的,在加拿大,32%的未满足者认为,等候时间过长是主要原因。 作者通过这段文字最有可能想说明的观点是:( )
A:不能笼统的将未满足需求作为卫生资源总量供给不足的根据
B:发达国家消耗了世界上大部分的卫生资源
C:美、加两国的卫生水平高,卫生资源总量充足
D:世界各国占有与消耗的卫生资源是极不均衡的
答案:A。题目详解:本题属于观点态度题型,主要考察推断类中的劝导说服类,本题对应的解法是对原文信息进行读取,寻找关键词(态度情绪词)“但是”。材料中提到存在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原因很多,例如卫生资源的社会分配不公平、地理布局不合理、供方和政策诱导需求以及个人的不合理需求等,因此,不能将其作为卫生资源总量供给不足的根据。材料最后一句“美、加两国的卫生资源可谓充足,但是调查显示,当时还有……没有享受到必需的卫生服务”中,“但是”一词转折,体现了作者的观点,结合选项可以判断A选项的表述最符合题意。B、C、D选项都不是作者想强调的,也不能代表作者最想表达的观点。所以,本题选择A答案。
23 . 有人断言:“近日 股市可能会上涨。”下列哪项判断的意思和该人判断最为相近?()
A:近日股市必然上涨
B:近日股市必然不上涨
C:近日股市必然下跌
D:近日股市不必然不上涨
答案:D项的意思与题干相似。
24 . 7月19日意大利政府在被誉为清廉运动一面旗帜的米兰检察官彼得14日抗议意大利政府7月3日颁布禁止对涉嫌受贿案犯实施预防性逮捕的法令而宣布米兰检察院集体辞职后撤销了该法令。对上句理解正确的是( )
A:意大利政府颁布了对涉嫌受贿案犯实施预防性逮捕的法令
B:被誉为清廉运动一面旗帜的米兰检察官为意大利政府撤销他颁布的法令而抗议
C:7月19日被誉为清廉运动一面旗帜的米兰检察官宣布米兰检察院集体辞职
D:意大利政府撤销了颁布不到一个月的法令
答案:D。题目详解:A项错在混淆是非,原文中说“政府……颁布禁止……的法令”,即禁止颁布此法律,而非“颁布了对涉嫌受贿案犯实施预防性逮捕的法令”,因此A错误;B项错在偷换概念,“颁布法令”的是意大利政府而非“被誉为清廉运动一面旗帜的米兰检察官”,排除;C项错在了偷换时间,原文中“被誉为清廉运动一面旗帜的米兰检察官宣布米兰检察院集体辞职”的时间是7月14日,而非7月19日。
25 . 央视国际的《每周质量报告》________,目前我国很多突发耳聋的孩子都是由于因病滥用抗生素造成的。据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专家________,我国7岁以下儿童因为不合理使用抗生导致耳聋的数量多达30万,占总体聋哑儿童的比例高达30%-40%。依次填人划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披露,透露
B:揭露,泄露
C:透露,披露
D:暴露,披露
答案:A。题目详解:此题考查近义实词的不同侧重点辨析和语境搭配。“揭露”一般是指不好的东西,比如揭露罪行;“泄露”通常是指秘密等比较机密的东西,比如泄露考题。“暴露”指显露(隐蔽的事物、缺陷、矛盾、问题等),比如暴露目标,暴露身份。因此,本题首先可以排除B、D两项。“披露”通常是由旁观者通过比较正式的渠道进行公布、发表;“透露”通常是由当事者有意或无意地公开一些事情。根据本题中两个主体“《每周质量报告》”和“专家”可以确定本题答案为“披露/透露”。故正确答案为A。
26 . 时间和空间是()
A:物质的惟一特性
B:物质的根本属性
C:物质运动的存在方式
D:物质运动的根本原因
答案:C
27 .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证明自己一方无罪或罪轻,要求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的诉讼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那种情况属于辩护?()
A: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微软的商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反托拉斯法》,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于是对他进行起诉。微软请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替它辩解,要向法院证明其行为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没有妨碍竞争
B:在一次校际辩论会上,反方三辩针对刚才正方三辩的话,做出了大量反驳,并陈述了自己的论点
C:在某一案件的一次审理中,原告一方极力向法官陈述被告的罪状,并一再强调被告所犯非轻,应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D: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后,被告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于是向高级法院提请上诉,并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
答案:A。题目详解:B,C不符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D项不是针对公诉人、自诉人的指控,而是不服法院的判决,属于上诉,所以选A。
28 . 马克思根据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历史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三种社会形态()。
A: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社会、产品经济社会
B:人对人的依赖性社会、人对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
C:原始公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
D: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
答案:B。马克思在《1857一l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依据作为主体的人的生存发展景况,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依次更替的三大形态: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
29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 )。
A: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法院管辖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C: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0 .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故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