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报考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林湖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不符合任用标准的除外)。
人员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2100元。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型人员发放工资报酬、同时办理相关保险。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
本公告由兴化市林湖乡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952656977(林湖乡党政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3952641669(林湖乡纪委)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