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段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中学段按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分应届和应往届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则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时需提供本人档案,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需在选岗前提供档案,选岗环节不能提供档案的视同放弃本次招聘。
选岗
选岗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综合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依次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选岗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者,需服从县教育局安排。选岗由县纪委派驻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9-7368027 举报电话:0739-7361662m.sdsgwy.com
附件2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报 名 表
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岗位代码: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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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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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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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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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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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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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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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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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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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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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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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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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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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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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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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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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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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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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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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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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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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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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
资格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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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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