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实行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执政公开、实施公开,决策公开,谈谈你的看法。
【题目类型】综合分析之观点类
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与基础,在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的当下,坚持“公开”的原则显得尤为重要,理应成为我们各级政府追求的目标之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经说过:“要让公共权力在摄像头和探照灯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意义重大。一方面政务公开是建设阳光、责任、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权为民所赋”,理应“利为民所谋”,同样人民有知情参与权,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应该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政务全面公开是防腐拒变的良剂,公布“权力清单”,明确部门职能,不仅能解决权责不明晰的问题,也可以进一步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腐败的土壤,有助于廉洁高效政府的建设;其三政务公开有助于民众参政、议政,更大程度地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也可进一步增强民众民主意识,推进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政务公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学习,领会政策精神核心;其二,力争全面政务公开,秉着“三严三实”的原则贯彻好落实好,形成常态化制度,常抓不懈;其三,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多方配合,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做到监督无死角,对不公开、少公开、慢公开的行为及时曝光公布;其四,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失职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加惩治,绝不姑息。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困难是有的,诱惑是难免的,但只要我们心中有党,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再加上他律的约束,相信权力一定能在阳光照耀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