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开考比例。面试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
3.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教育类岗位面试考核以说课答辩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职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和费用。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和复检。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教育类招聘小组讨论通过,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七)公示。教育类招聘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教育类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教育类招聘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县2021年“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汇报情况,并报县人民政府审议。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聘用教师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本地同类别教师基本工资上浮20%待遇(首都师范大学昌江木棉实验学校是合作办学学校,根据合作办学协议教师基本工资上浮20%)。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印发<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昌人才办通〔2019〕1号)执行。
(三)人才管理。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内(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因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县外的,已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等优惠待遇一律全部退还。
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育类招聘小组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教育类招聘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教育类招聘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http://m.sdsgwy.com/
岗位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3286。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教育类引进人才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教育类引进人才招聘小组
2021年6月7日
公告附件5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教育类引进人才招聘岗位竞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 (院校) 系 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我所学专业为 专业。将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人以上信息和承诺真实有效,如有欺骗瞒报,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6: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教育类引进人才招聘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
为确保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招聘考试工作安全、稳妥、有序进行,本人自愿签署并遵守以下承诺:
1.考试前14天本人没有出现体温37.3℃及以上、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本人身体健康、健康码为“绿码”。
2.考试前14天本人无境外地区的活动轨迹。
3.如本人为高风险地区或中风险地区的,届时将如实提供有效期内(考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有关防疫工作做进一步核查,并遵守此次招聘考试的防疫指南要求。
4.进入考场后,本人严格遵守考试现场各项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严格遵守,如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个人行为,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 身份证后四位数: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