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
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
幼儿教师招聘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技能技巧测试形式进行。模拟课堂满分为30分,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技能技巧测试分弹唱、舞蹈、绘画:弹唱满分为30分,报考者现场抽取题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舞蹈满分为20分,评委播放两遍舞曲后,报考者现场编排并表演;绘画满分为20分,现场公布试题,报考者5分钟之内完成绘画。
2.面试时全部使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中小学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8分)×5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教体局备案的2014年临时代课教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2分)+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其他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2.幼儿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8分)×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教体局备案的2014年临时代课教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2分)+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其他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2.体检工作由伊旗教体局具体实施并备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伊旗教体局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签订入职协议
通过体检与考核的报考者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并与伊旗教体局签订入职协议(所招聘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任教学校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伊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未按时提交材料或签订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伊旗教体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入职协议签订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旗教体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伊旗教体局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伊旗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政策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折合前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伊旗户籍的报考者在折合前笔试成绩上加2分。
3.教体局备案的2014年临时代课教师报考者,在折合后笔试成绩上加2分。
4.以上三项政策加分取最高项,不累计。
5.2002年及以前入学的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在享受最高项政策性加分基础上,在折合前笔试成绩上再加8分。
(四)招聘过程中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拟聘用人员公示三个步骤在伊金霍洛之窗和伊旗教体局官方网站同时公布,其余信息只在伊旗教体局官方网站公布。http://m.sdsgwy.com/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566。
(六)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477-8691593
0477-8691557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