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体检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程序进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武都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社区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本次考试聘用人员自聘用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放弃聘用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相应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薪酬待遇
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五险”缴纳部分组成。工资薪酬实行社会货币化购买服务,统一标准确定为每月2900元。“五险”缴费方面单位缴纳部分包含在工资薪酬总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从工资薪酬中支付,缴费标准随社会保险政策做相应调整。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薪酬标准可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而作相应调整。
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
0939-8221272
咨询部门及电话: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组织部
0939-8212872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82322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