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管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运用等。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报考学校财务人员岗位: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
①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低于1:3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②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专业分组,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含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④招聘学校财务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财务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成绩合成
①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且笔试面试均相等,则加试答辩。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②报考学校财务人员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且笔试面试均相等,则加试答辩。
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递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公示与聘用
(1)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及学校财务人员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和学校财务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其中被农村学校聘用的教师和学校财务人员至少在农村学校服务三年。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持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天元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http://m.sdsgwy.com/
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65200(周老师、胡老师、艾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8665065 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957 天元区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3
株洲市天元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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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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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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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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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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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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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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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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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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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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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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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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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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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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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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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毕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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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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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毕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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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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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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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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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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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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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宅电: |
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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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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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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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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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 工作简历 (从高中阶段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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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 (县市区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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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承诺 |
本人承诺:1.本人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应聘资格。如被聘上,本人承诺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应聘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
资格审 查意见 |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审核人签名: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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