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为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适岗评价
确定参加适岗评价人员:在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适岗评价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示。
适岗评价结合参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现场实际操作和临场表现,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3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适岗评价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得分高者,笔试同分者取笔试最后一题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示。
公示和录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录用手续。如需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能到岗的,招聘方有权视之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3、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递补两次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5091754(张主任)
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请应聘者妥善保管准考证。
2、应聘者保证填写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3、应聘者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
咨询电话:0513-83558040(网络报名) 0513-55091766(岗位咨询)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job.cn)及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http://m.sdsgwy.com/
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