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
(1)笔试。考生于6月14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29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7月5日至7月10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结合选聘计划,对报考本地区的考生,按照不低于
1:2的比例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各盟市指定网站网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面试。7月15日至7月25日,由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盟市委组织部确定,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盟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对于在资格审查中把关不严、出现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3份,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记表》签署意见和盖章,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本高校签署意见的学生名单和《登记表》于7月15日前分别寄送盟市委组织部。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于7月15日前直接寄往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登记表》由盟市委组织部于正式面试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考察
对于通过考试的拟选聘初步人选,可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委托考察和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考察,具体方法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确定人选
由盟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同等条件下蒙汉语兼通的毕业生优先、“985”、“211”高校毕业生优先、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回原籍服务的优先、涉农涉牧专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