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结构化面试和素质能力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结构化面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长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
按照本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素质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对结构化面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过结构化面试考试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经审核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结构化面试。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采取无学生讲课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素养等。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长为10分钟。
入围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1:3比例的,需达到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合格线,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达到80分。
3.成绩计算
结构化面试成绩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按4:6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若出现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生毕业体检合格报告,则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核
1.考核工作由洪山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将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洪山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告知。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五)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http://m.sdsgwy.com/
报名咨询电话:027-87882789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2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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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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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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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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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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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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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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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信息 |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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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委) 号(楼、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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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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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考前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2.本人考前14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 4.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5.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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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2、请考试当天交候考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