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时间、地点另行公示)须提供以下资料:①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参公事业单位需提供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再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
(4)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地点待定。
3.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成绩高低进行选岗,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选调人员一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为准。
3.本次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本次选调工作咨询电话,中共珠晖区委组织部:0734-2898665。
5.本次选调工作监督电话,中共珠晖区纪委监委:0734-3331723。
6.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事宜,由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阳市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