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确定体检名单
总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职位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州医保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协议自然终止,协议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聘期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可继续聘用,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工资待遇:
3500元/月(其中州财政补助1930元,人社局补助1570元)。
(二)社会保险:
甘南州医保服务中心为被聘用人员按企业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医保、社保相关标准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州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实行代扣代缴。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将通过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官网及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0941—8260567
举报电话:
州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941—8239360
报名技术咨询:0931—8727856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