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范围,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是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报考信息真实性等情况;如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不适合岗位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派遣
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各镇办工作需求和人员情况统一调配岗位。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管理,在各镇办集中办公。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由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工资待遇
月工资3200元,聘用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公开招聘,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咨询电话: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0533—6960055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965253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