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签订实习协议
拟选聘实习人员报到后1个月内,签订为期一年的实习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方式和有关待遇
(一)遴选引进培养机制
选聘博士统一聘任为南山区委深化改革专员(简称“深改专员”),经短期集中培训后,安排到对口部门负责1个重点改革项目、跟进1个重大专项任务、协同开展多项日常工作,并完成1篇《南山决策参考》文稿,期间将安排相关区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担任培养导师。
实习期满后,按照选聘博士的工作表现、个人意愿等确定去向:
1.对符合岗位需求、表现优秀、达到组织考核要求、本人愿意留任者,选聘到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管理类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类岗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聘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将来择优调任为机关公务员;
2.对表现优秀、达到组织考核要求、但本人不愿意进入区属事业单位者,可考虑推荐到辖区企业或相关研究机构;
3.达不到组织考核要求的,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二)有关待遇
1.选聘博士来深实习期间,每人每月实发综合补贴11000元,并由第三方机构为其购买社保、公积金;
2.实习期间,统一为选聘博士提供周转房,配齐家私电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3.实习期满后正式选聘为事业单位职员者,在深无住房的,按同等条件在职干部优先予以住房保障。其子女入托、入学等按市相关条例执行;
4.符合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条件的,我区将积极协助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待遇。
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现场面谈的考生须按规定完成体温检测、绿码及行程卡自主申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或未通过检测的,取消考试资格。
(一)考生须于考前5天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并打印《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3);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如:北京健康宝、上海健康云等)。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一)异地参加现场面谈的考生,凭票报销汽车、高铁二等座或机票经济舱(机票报销最高额度为全价票的七折,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往返交通费。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南山区博士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程序等事项进行调整。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3日